鼓励探索,支持担当!经济责任:对象、容、责任界定

鼓励探索,支持担当!经济责任:对象、容、责任界定#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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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末重磅: 经济责任与课程


经济责任:对象、容、责任界定 一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对象

(一)地级党委、政府、纪检监察机、院、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;

(二)中央和地级党政工作部门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;

(三)国有和国有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(含金融机构,以下统称国有企业)的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定代表人但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人员;

(四)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下级单位正职领导职且不际履行经济责任时,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;

(五)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党委要求进行经济责任的其他主要领导干部。

二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容

经济责任应当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的管理、分配和使用为基础,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情况为重点,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、履职特点和源等因素,依规依确定容。

** 地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容包括: **
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针政策、决策部署情况;

(二)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
(三)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
(四)财政财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,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,生态文明建设项目、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,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;

(五)在经济活动中落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;

(六)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
(七)其他需要的容。

** 党政工作部门、纪检监察机、院、检察院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容包括: **
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针政策、决策部署情况;

(二)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
(三)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
(四)财政财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,生态文明建设项目、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,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;

(五)在经济活动中落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;

(六)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
(七)其他需要的容。

** 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容包括: **
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针政策、决策部署情况;

(二)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
(三)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
(四)企业人治理结构的建立、健全和运行情况,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;

(五)企业财的真合效益情况,风险管控情况,境外产管理情况,生态环境保护情况;

(六)在经济活动中落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;

(七)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
(八)其他需要的容。

有部门和单位、地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,且际履行经济责任的,对其进行经济责任时, 容仅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。

三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

评价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,对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。

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委员会办室、机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, 根据领导干部职责分工,综合考虑相问题的历史背景、决策过程、性质、后果和领导干部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, 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。

** 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: **

(一)直接违反有党规、律规、政策规定的;

(二)授意、指使、强令、纵容、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党规、律规、政策规定的;

(三)贯彻党和国家经济针政策、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,造成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;

(四)未完成有律规规章、政策措施、目标责任书等规定的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(负总责)事项,造成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;

(五)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或者民主决策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,直接决定、批准、组织施重大经济事项,造成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;

(六)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造成的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其他行为。

** 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领导责任: **

(一)民主决策时, 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,决定、批准、组织施重大经济事项, 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;

(二)违反部门、单位部管理规定造成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;

(三)参与相决策和工作时, 没有发表明确的反对意见, 相决策和工作违反有党规、律规、政策规定,或者造成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;

(四)疏于监管, 未及时发现和处理 所管辖范围本级或者下一级地区(部门、单位)违反有党规、律规、政策规定的问题,造成共金、国有产、国有源损失浪费,生态环境破坏,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;

(五)除直接责任外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责任的其他行为。

对被领导干部以外的其他责任人员,委员会办室、机以适当式向有部门、单位提供相情况。

** 要意区分以下情况: **

应当把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、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,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行为区分开来;

**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, ** 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行为区分开来;

把为推动发展的 无意过失, 同为 谋私利的违纪违行为 区分开来。

对领导干部 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正确把握事业为上、事求是、依纪依、容纠并举等原则, 经综合分析研判,以免责或者从轻定责, 鼓励探索创新,支持担当作为, 保护领导干部 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

延伸学习: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规定 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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